【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我们国家为了奖励在学业成绩上取得优异成绩的自费留学生,由国家留学基金委,特意设立了“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此鼓励他们回国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国家服务。那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对象都是哪些人?又有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申请呢?下面就由出出国小编为你总结一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相关问题。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问题之一:奖励对象,该奖学金的奖励规模为500人,对奖励对象的要求有两点,其一是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40周岁以下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自费留学生;其二,没有获得过该奖学金。
对于资助留学生的所在国家也是有一定规定的,该奖学金只提供给在自费留学生较多的29个国家留学的学生,其中包括美洲国家美国、加拿大;亚洲国家日本、韩国、新加坡、以色列、泰国;非洲国家南非;大洋洲国家澳大利亚、新西兰;欧洲国家英、法、德、俄、意、荷兰、瑞典、爱尔兰、乌克兰、芬兰、丹麦、比利时、奥地利、瑞士、白俄罗斯、挪威、西班牙、捷克、葡萄牙等。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问题之二:申请步骤,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办法可以被归纳为六个步骤、十二个字:“申请、审查、评议、公示、推荐、终审”。下面就具体来讲讲这六个步骤。
步骤一: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要在每年的9月1日到10月31日之间向我国驻外使馆的教育处提交申请,并附带相关材料。
步骤二:驻外使馆教育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
步骤三:教育处初审结束后,确定的推荐人选名单将在驻外使馆教育处网站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最终确定的推荐名单和推荐材料会在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给留学基金委。
步骤四:留学基金委会组织多名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将对推荐人选的材料进行评议。
步骤五:评议结束后,留学基金委将把评审结果在网站上进行最终公示。
步骤六:公务期过了以后,留学基金委会将评审结果报给教育部,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馆教育处。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申请问题之三:奖学金金额及发放,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金额为每人5000美元。各驻外使馆教育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
总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获得者,希望最终回国为祖国做贡献,驻外使馆教育处也会协助推荐和联系工作。以上是出出国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申请相关的情况,关于这方面有什么问题请拨打电话4006-59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