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美协定,绿卡持有者在中国所缴税款,向美国提供证明后,可作相应抵扣;偷漏税者则面临巨大补缴压力
财政赤字高企、开源节流压力巨大的局面下,美国政府盘算着,要动一动新移民和绿卡族的“奶酪”。
12月中旬,美国国家税务局(IRS)发布了一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实施细则。根据这份细则,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的海外资产超过5万美元,须向美国国税局如实申报。否则,将可能面临高达1万美元的罚款。若在国税局通告后仍未缴纳,罚款将升至5万美元。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中美两国有避免重复征税的协议,如果中国籍的绿卡持有者在国内照章纳税的话,新法案实行以后税负增加不明显;但如果绿卡持有者在国内偷漏税严重,一旦如实申报财产,肯定需要向美国政府补缴大量的税款。
薪资股票都在纳税范围
美国国税局2006年10月发布的《绿卡持有者纳税指南》称:“按照美国相关规定,如是美国绿卡持有者,无论是否身居海外,持有人是合法的美国永久居民。而作为一名美国永久居民,便有义务申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管以何种方式获得的收入。”
在美国,申报全球所得的范围包括个人薪资收入、海外银行账户、股权或股票等投资收益等等。
虽然美国一直都有法律规定要求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者申报海外所得,但并没有非常严格地执行。但最新公布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细则,要求纳税人必须申报的信息包括:海外股票及债券、已达退休年龄人士的海外退休金、各种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等;尤其是不申报即罚款的举措,表明有关政策已从此前的“自愿”收紧为“强制”。
这一法案对美国华人社会造成巨大的心理冲击。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新移民涌入美国。同历史上的移民潮不同,这次移民潮中的很多新移民只是为了取得美国身份,并未将生意和全部资产带到美国,从美国政府的角度看,这些资产成了遗漏在海外的税源。
美国华人担心新法案实施之后需要补交大量税款,有媒体报道,第一批海外财产“自首计划”出台之后,已经有旅美的台湾人为了保住在台湾的资产而放弃美国绿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