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的汽车保险项目繁多,但通常包括四大项:
第一项:责任保险
法律要求车主必须购买。当驾驶人因自身过失造成对方汽车损坏或身体受伤时,保险公司将支付所造成的损失。但这种保险并不支付肇事人自己的汽车与身体损伤。如果肇事人造成对方的损失超过投保额,保险公司不会支付超出的部分。换句话说,这是一种有限额的赔偿。通常责任保险费一年约在三百至四百美元之间。汽车损失最高赔偿额在一至五万美元左右,身体损伤最高赔偿额在一至三十万美元不等。大城市如纽约、华盛顿、洛杉矶等,保险费要比小城市高,因为大城市发生车祸的可能性要远远高于小城市。
第二项:碰撞保险
这项保险实际是第一项责任保险的延伸及补充,用于支付因驾驶人自身过失而造成自己的汽车和身体损伤。许多拥有新车或贵重汽车的人都会买这项保险,以防因自己的过失而损伤了自己的汽车。
第三项:意外保险
主要赔偿由于偷盗以及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失。在美国许多大城市,汽车被盗或被砸的事情时有发生。对居住在大城市而有新车或好车的人,一年花上百十美元买这种保险,可免去许多后顾之忧。但在小城镇或治安良好区域居住的人,就不一定非买不可。这项保险还支付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如车停在路边,树木掉落在车上造成损伤等。
第四项:保对方无险或保额过低的保险
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项很奇怪的保险。事故责任虽不在自己,但有过失的对方身体受伤,且要么没有保险,要么是保险额很低,无法支付部分或全部的治疗费用,所以你必须替他支付。美国有不少穷人不买汽车保险,于是有些州制订法律,遇到这种情况就由无过失但有保险的一方支付治疗费用。结果,此项保险在这些州就成了强制性的,非常不公平。好在此项保险费用很低,一般在十至二十元左右。以上四项保险全买的被称为全额保险,保险费从六、七百美元到数千美元不等。保费相差如此之大,是因车主个人、汽车种类、居住地区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即使同一项保险,卖给不同的人,也会有很大差别。
一般来说,保险费的多少与投保项目多寡、保额限度、自付额高低,以及投保人的年龄、性别、驾驶经验、违规记录、抽烟与否、婚姻状态、居住地点和汽车价值等有直接关系。基本上,投保的项目越多,保费也越高;汽车的价值越高,保费也越高;而居住在交通拥挤的大城市,保费就比小城市或小镇要高得多。
车主个人与保险费用的关系主要有三项:一是车主年龄大小。年龄太小或太老的保费都比较高,三十至四十五岁之间的驾驶人保费则较低。二是驾驶经验多少。有五年以上驾驶经验的人,保费要比驾驶经验少的人便宜得多。三是有无违规记录。没有交通违规记录的人,保费自然要比有违规记录的人低得多。此外,是否结婚也是一个较为重要的因素。美国还有一种租车保险,各州各地区的保费也不同,大约每日为十至二十美元左右。一般而言,你给自己汽车买的保险,也可用于你租的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