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要有资格核发国外学生入学资格证书。
申请的学校系美国移民局所批准同意招收外国学生的学校。美国有各种学校总数有10万所,并非每个学校都自然可以招收外国学生。只有向移民局申请并获准的学校,才有资格招收外国学生和核发资格证书。
(2)学生要有一定英语水平。
为了证明学生能够顺利进行学习,使领馆要求申请人有一定的英文水平并以英文考试成绩来衡量,如托福,GRE和GMAT等成绩。也有的没有经过考试,甚至去美国读语言。一般来说,这类学生申请签证比较困难。有的学校也录取英文水平不高的学生,但要使签证官相信学校将提供有效的英文辅导。而且,学校要在资格证书上注明或者在录取信上写明。
(3)学生奖学金,助教、助研助学金或学费免除和申请人自己的经济来源。
学生从学校获得经济资助,或是学校提供学生一些工作机会,用收入支付学习费用。如果是自费或半奖,要出示资金来源的证明。
(4)申请人证明自己在其居住国拥有的财产、物业、亲人、工作机会等。
这是促使申请人回国的纽带。但学生一般在国内的纽带非常弱。只能从其回国发展的倾向和计划中去主观判断。选择适当的学科,面试前作好充分准备,证明申请人在回国后凭借这一完成的学业,事业上能获得巨大的发展。